就业社保类知识问答
发布时间:2025-06-13 16:28 信息来源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问:高校毕业生档案中有哪些材料?档案去向有哪些?该如何查询档案?

答:1、毕业生档案中一般具有高中学籍材料、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党团组织(党、团员)、奖惩记录等材料。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,还应将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随档案材料密封。

2、档案有如下去向:

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到非公单位就业、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,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;暂未就业的,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。

3、可通过网上自助或线下查询方式进行档案查询

网上查询: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(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)--点击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”--点击“您好,请登录”--登录后选择“查询服务”--搜索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”--点击后查询。 

线下查询:

单位名称

单位电话

单位地址

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

0523-86880362

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

靖江市人才服务中心

0523-80292102

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

泰兴市人才服务中心

0523-87664834

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

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

0523-83236059

兴化市二院路103号

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0523-86224162

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

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0523-88212556

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11室

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泰州市高港区)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
0523-86966208

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(泰州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307室)

4、常见问题提醒

误区1:“档案可以自己带走!”

严禁个人携带档案!须由毕业高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转递。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,档案材料按规定统一封装后,再装入专门制作有“高校学生档案专用”标志的统一封套进行转递。

误区2:“暂时用不到,档案随便放!”

档案长期不管理,会影响完整性,甚至导致丢失。